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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德总领事忧虑中国境外NGO管理法 徐显明:大可不必
关键字: 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境外NGO管理法非政府组织座谈会7月25日,外交部、公安部、民政部在上海共同召开境外非政府组织座谈会。目前,备受关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正在制定之中。美、英、德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在座谈会上表达了对这部法律出台的忧虑,认为可能会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造成限制和影响;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对此进行了回应:“中国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不因这部法的制定而改变,这一点上中国是坚定不移的。中国走向法治的目标不会改变,制定这部法恰恰是中国加强法治的一个重要步骤。”
约7000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大陆开展活动 上海最多
在多边国际活动的舞台上,非政府组织(英文简称NGO)是一支重要力量。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脚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内地生根开花、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中国大陆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六七千家。
境外非政府组织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他们开展工作是否顺利?7月25日,在中国内地境外非政府组织数量最多的上海市,部分驻华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谈起了他们的经历,表达着相同的感受:开放包容的中国政府和人民,欢迎并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在华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
7月25日外交部、公安部、民政部在上海共同召开境外非政府组织座谈会。
工作顺利 贡献积极
美籍华人徐丽华,是世界健康基金会上海项目总监,结合在上海16年的工作经历,她用了“幸运”“给力”等词,来形容她所在的基金会与上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合作。
最能体现这种密切合作的,当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1998年,上海市政府与世界健康基金会合作,在浦东东方路上建起了这所儿童专科医院。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在世界健康基金会的多年支持下,这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医院,如今已经具有国际品牌:小儿心脏外科手术量创全球儿童医院之最;儿童血液肿瘤诊治数量和诊治效果,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谈及世界健康基金会的帮助,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医院院长江忠仪介绍,这些帮助不仅体现在资金、设备的捐赠,更重要的是人才的培养和医疗理念的传授。在基金会的资助下,医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把世界顶尖医学专业请进医院进行传帮带,每年派出20余名医学人才到国外接受3个月以上的培训。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项目的成功,是众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内地开展合作的一个缩影。“中国政府重视并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相互合作愉快,且成效显著。”美、英、德等国驻华非政府组织代表均表达了这样的看法。英国英中贸易协会的西蒙·斯图尔特表示,他们与上海市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为英国企业在上海的贸易和投资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也为上海企业到英国或欧洲投资提供了便利,从而促进了双方贸易和投资的稳步增长。德国工商大会鲍明莉认为,目前有2600多家德国企业在中国,且投资意愿不减,就离不开包括德国工商大会在内的非政府组织的努力与贡献。
友好交流 合作共赢
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内地发展,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内地,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慈善和社会福利等众多领域积极开展合作,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友好交流与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给中国内地带来了先进工作理念、有益经验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香港沪港青年交流促进会的发展壮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5年前香港沪港青年交流促进会成立之初,会员只有20来人,交流也仅在限于组织香港一所大学的30多名学生到上海企业实习。如今,他们的会员已有200多名,包括上海、香港的青年企业家,交流活动除了实习规模的扩大,还举办“沪港澳青年经济发展论坛”,吸引了两岸四地的众多青年企业家参加。“从今年8月起,本会将改名为‘沪港青年会’。” 香港沪港青年交流促进会的李可庄介绍,改名所折射的,是该会业务范围的拓展,是成长壮大的体现。
友好交流,合作方能共赢。德国墨卡托基金会的魏德凯表示,其基金会每年约300万欧元资助在中国内地,特别是青年人才的交流,为中国与欧洲交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罗腾也评价“德国企业在上海发展非常好”,他认为中国政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是“密切的、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内地是世界健康基金会的第二大项目区,很多合作的成功经验被复制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全球健康大会”上,中国项目生动诠释“把健康送给每个需要的人”这一理念,也使得世界健康基金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史墨客评价,美国在华非政府组织对加强美中两国人民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
秉承宗旨 依法有序
“联合起来,共创美好”,有着130年历史的非政府组织“全球联合之路”,与上海慈善基金会有着多年的密切合作,目前正在做“关注留守儿童”的项目。其驻华代表陈熙谈到该组织的成功经验时表示,非政府组织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要秉承宗旨,依法有序地开展活动。
为依法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切实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立法机关正在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对此,美、英、德三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分别对这一立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此外,也有人表达了疑虑。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吴侨文表示:立法“出发点是好的”,但会不会对现有的合作产生影响?
“担忧大可不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重申了三个“不会改变”:中国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不会改变;中国走向法治的目标不会改变;寓管理于服务的基本思路不会改变。在他看来,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不仅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依法引导和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徐丽华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她认为非政府组织秉承宗旨,公开透明,“走得正,就不怕。” 同时她说:“挂羊头卖狗肉”在哪个国家都不会被允许,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任何一个组织、任何一个人员做逾越这个国家法律的事情。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活动也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发展。”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境外非政府组织以更加务实的态度依法在华开展交流与合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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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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