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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进展:山东高院二审于欢故意伤害案开庭
关键字: 辱母杀人案二审开庭于欢案二审山东高级人民法院于欢案二审于欢辱母杀人案二审于欢案二审庭审据央视19:30最新消息,今天(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目前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此前报道
今天上午8时32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关于于欢故意杀人案中引起全社会最广泛关注的是,催债人杜志浩当着于欢等众人的面,对于欢母亲苏银霞作出侮辱性行为,对此,苏银霞以证人身份做出以下陈述:
5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于欢案处警民警调查结果为:存在处警不够规范问题,但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予刑事立案。
另据山东聊城新闻网5月26日消息,聊城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山东省公安厅于2016年5月25日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现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据媒体此前报道,吴学占涉嫌向于欢母亲苏银霞放高利贷。
上诉人于欢/截图来自闪电新闻视频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于欢母亲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以下为庭审内容: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审判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传原审被告人于欢到庭。
审判长宣读出庭人员名单
审判长告知诉讼权利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和本次庭审的重点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法庭宣读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
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一):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二):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三):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四):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五):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六):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七):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八):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九):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一):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二):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三):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四):
审判长:庭前会议时,只有检察员和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诉讼参与人未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合议庭经研究决定,通知证人苏银霞、杜建岗出庭作证。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二):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三):
于欢母亲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四):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五):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六):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七):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八):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九):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十):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十一):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一):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二):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三):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四):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五):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六):
审判长询问对一审法院认定证据的补充意见(一):
辩护人对郭彦刚发问:
检察员对郭彦刚发问:
审判长:庭前会议中,辩护人提交了3份新证据,检察员提交了23份新证据,各方均已查阅。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一):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二):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三):
检察员举证说明: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一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二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一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一组)的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二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三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四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上诉人及辩护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郭彦刚及其诉讼代理人、严建军的诉讼代理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检察员答辩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六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六部分) 的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的质证
审判长:对原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及辩护人、检察员宣读、出示的新证据,各方均已发表了意见。法庭已经听清楚并记录在案。以上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合议庭评议后将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认。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开始。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针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确认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意见应当简明扼要,不要重复。
审判长:上诉人于欢,你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由你的辩护人为你辩护。
上诉人:能不能先由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然后我再自我辩护?
审判长:可以。
辩护人辩护意见(一)
辩护人辩护意见(二)
辩护人辩护意见(三)
辩护人辩护意见(四)
检察员出庭意见(一)
检察员出庭意见(二)
检察员出庭意见(三)
检察员出庭意见(四)
检察员出庭意见(五)
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郭彦刚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严建军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审判长总结辩论的争议焦点
- 原标题: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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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朱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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