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访问伊朗:签17项协议 支持伊朗加入上合组织
关键字: 习近平中东之行习近平访问伊朗习近平5天3国的中东之行结束。据新华社报道,1月24日,在结束对沙特阿拉伯、埃及、伊朗国事访问后,国家主席习近平回到北京。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国务委员杨洁篪等陪同人员同机抵达。
当地时间23日晚上,习近平离开德黑兰启程回国。伊朗外交部长扎里夫等到机场送行。
伊朗是习近平中东之行的第三站,在德黑兰,与伊朗总统鲁哈尼、最高领袖哈梅内伊、议长拉里贾尼等举行会谈。
1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伊朗总统鲁哈尼在德黑兰萨德阿巴德王宫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主席出席鲁哈尼总统举行的隆重欢迎仪式。
中国是伊朗最大的贸易伙伴,分析认为,中伊两国希望在国际制裁结束之后的新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紧密关系。习近平和鲁哈尼会晤后承诺建立更紧密的政治、文化与经贸关系。
国际社会上星期解除了针对伊朗的10多年的制裁,习近平是制裁解除后首位到访德黑兰的大国元首。习近平也是14年来首位访问伊朗的中国最高领导人。上次到访伊朗的中国领导人是江泽民。
在习近平访问期间,中国与伊朗签署了包括能源、产能、金融、电讯等领域的17项协议,并承诺有意将双边年度贸易额从目前约500亿美元提高至未来10年6000亿美元的新高度。
伊朗总统鲁哈尼表示,他与习近平就中伊战略关系签署了一份“25年全面文件”,即两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双方强调,将扩大两国政府交往以及地方政府、政党、政治团体间的合作,加强各领域经验交流和互动,并承诺在涉及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事关彼此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伊方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方支持伊方的发展规划,支持伊方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并表示支持伊朗申请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中伊还签署了“一带一路”和产能合作文件,以及用于和平目的的核能合作协议。
鲁哈尼在伊朗电视上说,两国领导人还就打击恐怖主义、中东地区动荡局势,以及“科学和现代技术、文化、旅游、安全和国防问题展开了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6年1月23日,德黑兰)
应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哈桑·鲁哈尼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1月22日至23日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各领域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和伊朗拥有2000多年的友好交往历史,为推动古丝绸之路沿线的友好合作作出重要贡献,促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和便利化。两国于1971年8月16日建交,建交45年来,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国防等各领域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当前形势下,国际和地区局势正经历深刻复杂变化。在此背景下,双方强调应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并将共同致力于实现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基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中伊关系水平的现实需要,双方同意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愿在此框架内积极推进以下领域合作:
一、政治领域
(一)双方一致认为,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中伊关系越来越具有战略意义。两国均视对方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将发展彼此关系作为本国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中伊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共同利益,有利于维护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二)为加强双方高级别官员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举行的政治对话,深化战略互信,双方同意建立两国外长年度会晤机制,加强两国主管地区的副外长之间的政治磋商。
(三)双方强调将扩大两国政府交往以及地方政府、政党、政治团体间的合作,加强各领域经验交流和互动。
(四)双方强调两国立法机构为发展双边关系发挥的积极作用,支持两国议会和立法机构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在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中的沟通和磋商。
(五)双方继续在涉及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事关彼此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伊方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方支持伊方的发展规划,支持伊方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务实合作领域
(六)考虑到双方积极发展双边关系的意愿、经济互补性以及双方在能源、基建、工业、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就达成25年全面合作协议进行必要沟通和磋商。
(七)伊方对中方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表示欢迎。双方将依托自身优势,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工业、矿产和贸易部关于加强产能、矿产和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契机,扩大在交通运输、铁路、港口、能源、贸易和服务业等领域的相互投资和合作。
(八)考虑到双方具有的经济比较优势,两国将加强在化石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双、多边合作,保障化石能源供求和运输安全。中方将考虑对伊朗能源产业的上、下游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伊方将为此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九)双方同意加强两国贸易和投资交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经济事务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两国投资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指导,深化双方在经济、银行、相互投资、金融、矿产、交通、通信、航天、制造业、港口开发、铁路网线改造和建设、高铁、农业、水利、环保、粮食安全、防治荒漠化、海水淡化、和平利用核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并在上述领域开展经验和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合作。
(十)中方对伊方作为创始成员国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建设表示赞赏。双方愿加强相关领域合作,共同推动亚洲地区的发展与振兴。
-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
- 责任编辑:梁福龙
-
“这是对西方的警告”,欧洲听到了 评论 29逮不逮捕?美西方“裂”得更严重了 评论 165不藏了?美防长自曝有“仁爱礁特遣队” 评论 243普京回应:是新型中程高超音速导弹 评论 287“中国在量子领域专利数第一,中美未来竞争更激烈” 评论 126最新闻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