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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男案两名女嫌犯穿防弹衣出庭 罪名成立将面临死刑
关键字: 金正男暗杀金正男金正男在马来西亚被暗杀金正恩金正男马来西亚起诉刺杀金正男嫌犯【观察者网 综合】综合马来西亚媒体3月1日报道,近日“朝鲜籍男子”(即金正男)在吉隆坡机场遇刺案牵动国际局势。马来西亚总检察署经过16天后,以谋杀罪将两名女性嫌犯提控上雪邦地方法庭。首席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向法官哈里山要求延期一个月半的时间,以等待马来西亚化学局的报告及解剖结果等,案订4月13日过堂。根据马来法律,若谋杀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绞刑。
为了避免两名女嫌犯在押送往法庭过程,遭伏击或发生不测事故,马来西亚警方今天罕见地让他们穿上防弹衣。这也是马来西亚史上首次有嫌犯需穿戴防弹衣进入法庭接受审讯。
2月13日,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同父异母胞兄金正男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遇刺身亡。金正男使用名为“金哲”的护照(北韩护照号码:836410070)入境马来西亚,截至目前还未有家属现身认领遗体。根据马来西亚官方消息,金正男的遗体上发现VX神经毒剂成分。
2月15日,马来警方逮捕一名29岁越南籍女嫌犯段氏香,2月16日逮捕25岁印尼籍女嫌犯西蒂艾莎。另外还有一名男性嫌犯李正哲尽管声称没有涉案、事发当天不曾到过机场,但马来警方发现他曾载4名朝鲜嫌犯到达机场,因此逮捕他。
关于金正男遗体认领一事,遇害至今其直系亲属仍未前来认领。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3月1日下午,马来西亚卫生部部长苏布拉马尼亚姆召开记者会,他表示马方有关部门已经与昨日到访的朝鲜代表团进行了会谈,但由于目前无法确认死者身份,因此按照马方的规定,暂时不能将遗体移交给朝方。
部长称,按照马方惯例,一般认领遗体的期限是2周,但通常来说如果遇害的是外国人,认领期限就会相对延长。目前朝鲜籍男子在马遇害一事具有相当的国际影响,因此他们不对认领期限设置限制。马来西亚外交部会尝试与遇害者亲属取得联系,政府也将商讨如果最终无法确认死者身份的下一步计划。
两名女性嫌犯离开法庭/来源:中国报
两名女嫌犯若谋杀罪成立,将面临死刑
据马来西亚星洲网报道,两名女嫌犯段氏香和西蒂艾莎的扣留期今天届满,将被控上法庭。另李正哲的扣留期将于本星期五到期。
由于两名女嫌犯分别为越南籍和印尼籍,因此印尼驻马副大使安德烈亚诺·欧文、越南驻马大使馆代表也于今天上午抵达法庭。
印尼驻马副大使安德烈亚诺·欧文抵达法庭/来源:东方网、星洲网
据称,马来西亚控状指两人连同另外四名在逃者共同企图谋杀金正男,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罪成者,唯一的刑罚是绞刑(死刑)。首席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向法官哈里山要求一个月半的时间,以等待马来西亚化学局的报告及解剖结果等,案订4月13日过堂。
据印尼籍女嫌犯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披露,印尼驻马大使馆为西蒂艾莎安排了5名律师,而他本人为主要代表律师。魏顺成律师曾多次向警方要求会面但被拒,也不曾与西蒂艾莎的家人接触,因此他不清楚控方会拿什么证据来提控。
他还表示,有关案件将在雪邦法庭过堂后,再转移至莎阿南高庭聆审。不过,在了解案件的细节前不便发表更多评论。
印尼籍女嫌犯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来源:星洲网
此外,据星洲网消息,在当天的庭审上,越南籍女嫌犯段氏香在法庭通译员念完控状后,以简单的英语说“我没杀人⋯⋯”
法官批准西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成所要求的“禁口令”,禁止警方或任何潜在证人对媒体或任何人发表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言论。魏顺成称,提出禁口令申请是为了确保案件获得公平审讯,因为警方或潜在证人所发表的言论将羞辱其当事人,也将损害辩方的辩护工作。
两名女被告在印尼和越南通译员的协助下,表示明白控状内容;根据法律程序,她们将在案件移交莎阿南(或称“沙亚南”)高庭审理时,才能针对控状表示是否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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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朱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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