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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人后悔独立了:当年脱英,真是蠢
关键字: 美国独立日美国独立战争美国独立英美关系与美国举国上下欢庆独立日(为纪念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美国费城正式通过《独立宣言》——观察者网注)不同,美国Vox网站另辟蹊径,在节日预热阶段,便高喊:当年脱离英国独立就像眼下英国脱离欧盟一样愚蠢。
7月1日,Vox刊发了一篇颇具反讽色彩的评论文章,从3个角度论证为何美国独立是个巨大的错误:一、留在英国,奴隶制可能被提早废除;二、印第安人也不用遭受种族灭绝;三、兴许采纳更为高效的议会民主制。
诚然,文章开篇便承认,以后设立场推演历史实属不智,但文章坚信上述3个“留英”理由站得住脚。
值得注意的是,文章高度赞扬英国议会民主制,这与曾写出“历史终结论”的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如出一辙。显然,文章对英国政治的解释过于理想化了,但也可见文章作者对美国现行政体是多么的不满。
不过,既然文章通篇以嘲讽手段抨击美国历史和现状,那么我们不妨接力下去:目睹英国因民粹泛滥而鲁莽退欧,美国要是留在文章念兹在兹的母国,是否会开始幻想总统制了呢?
观察者网编译如下:
今年7月4日,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美国1776年独立建国就是个历史性的错误。我们应该为脱离联合王国感到悲痛,而非欢庆。
当然,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会告诉你,“假设历史如何如何,那就会如何如何”完全是个假命题。我们显然也不能完全肯定如果留在大英帝国内,或者像加拿大那样,一个世纪之后再独立,美国将会经历什么样的命运。
但是,我可以相当肯定地说,如果不爆发美国独立战争,这个世界会比现在要好得多。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基于以下3个理由:奴隶制可能会被提早废除;印第安人虽仍会遭受残忍屠杀,但不至于种族灭绝;美国或许会采取议会制,这样方能使政策制订更加顺畅,也会减小民主崩溃的风险。
倘若不独立,废奴早就发生了
随着《废奴法案》出台,废奴运动早于1834年便在大英帝国普遍开花了。尽管印度并未废除奴隶制,但也于1843年对奴隶制实行了禁令。在英国本土,最早于1772年,奴隶制便属非法了。这可比要美国早数十年。
光这一点,就足以取消美国独立运动的合法性。与那帮早期殖民开拓者从独立获得的利益相比,少受数十年奴隶制之苦,无疑是更为人道主义的行为。
脱离英国后,少数白人男性攫取了更多政治权力。对全国大多数人来说,比如妇女、奴隶以及印第安人,在投票权这个问题上,独立前与独立后几乎没有差别。非要说的话,反而受英国统治会更好一些,至少英国没有明确将妇女和奴隶排除在投票权之外。
世界之所以会这么糟,都怪华盛顿当初要搞什么独立建国
诚然,如果美国留下来,大英帝国会从延续奴隶制中获益良多;在其辖下,也的确存在靠奴隶制维持经济运转的地区,大部分在牙买加和西印度群岛;但,上述地区的奴隶制规模远远小于美国南方。
虽然独立建国后,美国南方的政治影响力看起来非常强大,但在大英帝国时期,其势力微乎其微。原因很简单,英国海外属地在本土议会中没有席位。与独立后美国白人精英相较,英国在此地废除奴隶制,不会损失太多。
美国独立运动领导者当然明白这一点。事实上,为了维持奴隶制,美国南方才鼓动战争。1775年,时任弗吉尼亚州总督甚至宣称,只要加入独立建国队伍,就允诺给奴隶以自由。
不过,这样的承诺并未俘获奴隶的心。他们也清楚,留在英国治下,获得解放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大约有几十万奴隶加入英军,大大超出追随独立建国者的数量。
这并不意味着,英国真心想要帮助奴隶获得解放。但是,美国奴隶在整场战争中选择站在了英国一边。他们当然知道,独立后,最大的受益者是束缚他们人身自由的种植园主。
独立对印第安人没什么益处
基于《1763年皇家宣言》,英国政府严控向北美西部开拓的步伐。自然,这并非出于维护印第安人的主权,纯粹是为了避免边境冲突。
但这一政策却激怒了北美殖民开拓者,在他们看来,英国政府竟然与印第安人上了同一条贼船。历史学家伊桑·施密特(Ethan Schmidt)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的印第安人》一书中写道:“美国殖民者拒绝将印第安人看作是同自己地位相同的伙伴,相反,他们视其为横亘在通往占有土地和财富之路上的阻碍。”这一点在《独立宣言》中得到了印证,宣言谴责英王乔治三世支持“那群野蛮的印第安人”。
美国独立后,所谓皇家宣言便失效了,但依然在加拿大执行。事实上,《1763年皇家宣言》成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基石。该宪章明确写道,保证《1763年皇家宣言》赋予土著民族追求自由的权利。
毫无意外,加拿大并未见证像美国那样大规模驱逐印第安人的历史。无论是隶属英国管辖,还是脱离英国自治,加拿大一直对印第安人实行惨无人道的迫害。然而,加拿大并未经历由美国政府推动的灭绝人寰的西进运动,比如堪称种族灭绝的“血泪之路”。
此外,美国还通过路易斯安那购地案和美墨战争赢得了西部大面积领土。这让美国得以更加肆无忌惮地残害土著民族。在美墨战争之前,生活在墨西哥治下的土著经常与殖民政府发生冲突,但他们至少是墨西哥公民。然而,美国却在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里,都不承认土著为本国公民。
罗列这些,并不是要替英国和加拿大在印第安人问题上进行开脱。即便美国没有独立,印第安人也一样会遭受迫害。不过,却不会发生像美国那般的种族清洗。就像黑人奴隶一样,大部分土著部落选择与英国为伍,或者保持中立,只有一小部分支持独立建国者。
美国兴许会采纳更为高效的政府组织
除了上述两点能够证明脱英不智外,这第3点没那么重要,但也很关键,那就是:我们非常有可能实行议会民主制而非总统制。
议会民主制比总统制要高明太多了。议会制几乎不可能导致独裁,因为议会制不会产生无解的政治冲突,比如总统和立法机构之间,就往往走向僵局。
在美国,环保人士常年要求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征税。尽管他们动员了具同情心的商人、慈善家,甚至试图建构跨党派联盟,但终究没能通过减排法案。在英国,保守党政府想对二氧化碳加税,就轻松办成了。高效的议会制还能通过相关立法,增进公民福祉,减少社会不公。与总统制国家相比,议会制国家政府开销占GDP的比率要高出5%。
孱弱的上议院也让英国议会民主制高效运转。美国却被这样的参议院绑住手脚:赋予怀俄明州与加利福尼亚州同等权力地位,要知道,加利福尼亚州的人口是俄怀明州的66倍。更糟糕的是,参议院与议员更多的众议院也拥有同等权力地位。世界上绝大部分采纳英国政治系统的国家,其上议院地位要远远低于下议院。加拿大上议院只在很罕见的情况下才影响立法过程,最多也只是进行微小变动。他们无法达到美国众议院干预立法的程度。
我们兴许会采取君主制,受伊丽莎白二世统领。君主立宪制是人来有史以来最好的政府系统。总体而言,在议会制下,当对于应该如何组织政府产生分歧时,存在一个超然于党派利益、不同于首相/总理的国家元首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牛津政治科学家佩特拉·施莱特(Petra Schleiter)和爱德华·摩根-琼斯(Edward Morgan-Jones)发现,与君主相比,不论是议会间接选出还是人民直接选出的总统,都更倾向于不通过新一届选举便重组政府。换句话说,总统要想重组政府,更不愿意经由民主途径展开。吊诡的是,君主制是更为民主的政治体制。
编译/观察者网 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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