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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黑客少年诈骗15亿 破译19万个银行账户
关键字: 黑客17岁黑客17岁黑客诈骗15亿黑客诈骗15亿17岁黑客诈骗银行卡15亿“叮咚”一声,阿叶(化名)从睡梦中惊醒,睡眼惺忪地去开门,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听了无数次的宾馆门铃声,这一次,在向他宣布:18岁的生日,将在看守所里度过。17岁,初中毕业,完整破译并掌握19万个银行账户的资料,涉及近15亿的案值,犯罪团伙成员涉及9个省区14个市。这起被公安部督办的“海燕3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主犯竟然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这让成功侦破此案的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员“大为吃惊”。
作为首例“所有作案过程均在网上完成”的“特大案件”,办案人员在侦破过程中的压力,可想而知。他们已经很难记住,多少个深夜,手机屏幕在“嘀”的一声后,开始闪烁,然后起身,时刻准备投入“战斗”,一群人在那弥漫着浓烈烟味的小屋中,寻找和发现线索。这就是“反黑客”战斗的状态,阿叶被抓获的时候,公安部称,该案“取得了近年来打击伪卡犯罪的最大战果”。
但是,就在“享受”这一重大“战果”的时候,一位曾多次侦破“少年黑客”案件的警察感叹:太可惜了,他们,还只是一个孩子,他们的计算机技术,不得不令人佩服,称他们为“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如果能将这些才能用在“正道”上,才是件值得兴奋的事情!
资料图
案发:上千银行卡遭“蹊跷”盗刷
2013年5月到7月,国内某商业银行连续发生多起银行卡被网上盗刷案件。据报道,从2013年5月份开始,某商业银行不断接到客户投诉,自己的储蓄卡被盗刷,里面的钱不翼而飞。这些被盗刷的银行卡,都是在多天内被连续小额盗刷,单次被刷掉的金额最少才几十元,最多不过几百元,主要被用于购买Q币,游戏点卡、话费充值等小额支付。
“钱是怎么丢的?”最初的怀疑是个别客户银行卡信息被不法分子测录后遭遇克隆盗刷,但越来越多的盗刷现象集中出现,“有一、两百人在几天之内集中被盗刷”,案件引起公安部重视。经查,发现涉案客户多达近千名,涉及全国多个省市,他们的遭遇大都基本相同:卡从未离身,却不断收到交易提示短信,储蓄卡里的钱“蹊跷”的一点一点减少。公安部经侦局专门来广东交办案件,要求全力侦办,并将此案定为“海燕3号”专案。
破案:抓26人涉案近15亿元
经深入排查,一个以广西河池人叶某为首的特大黑客网络攻击盗刷银行卡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犯罪网络一是由叶某利用自编黑客软件,通过互联网批量提取客户银行卡信息;二是网上中介人员层层转卖叶某窃取的大量银行卡信息;三是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寻找银行网上支付、第三方快捷支付等支付漏洞,将叶某窃取的银行卡信息在网上大肆盗刷或转账牟利。
2014年5月8日,广东警方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海燕3号”特大黑客信用卡诈骗案,抓获叶某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9月26日,公安部经侦局召集广东、广西等涉案的9地经侦部门召开“海燕3号”全国集群战役部署会。10月底,各地再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两次收网行动共抓获26人,涉案金额14.98亿元。破案后,公安部发来贺电,称该案“取得了近年来打击伪卡犯罪的最大战果”。
破案后,在主犯叶某的电脑中发现其与全国各地的信息中介与盗刷作案人员的联系信息。为扩大战果,彻底铲除这一全国性的犯罪网络,经侦部门对这些海量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去年9月26日,公安部经侦局召集广东、广西、湖南等涉案的9地经侦部门在广州召开“海燕3号”全国集群战役部署会,要求各地尽快抓获其余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各地再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并获取一批案件线索。
“黑客”经历:自学编程曾想开网吧
2014年5月8日,广东警方抓获叶某、谭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11台、POS机13台及大批涉案物品。在主犯叶某的电脑中查获16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账号,其中可以直接网上盗刷的银行卡信息19万条,涉案金额14.98亿余元。
主犯叶某年仅17岁,广西河池人,“人很聪明”,负责该案的警官都忍不住感叹到:初中毕业,既不懂英文,也不会高数,自学成了一名黑客高手,“而在专业人士看来,英文和高数是学编程的两项基本能力。”
据了解,叶某父母离异,家里比较困难,14岁初中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高中,而且去了一家网吧打工当网管,几个月之后,觉得挣钱太少,于是辞职自学网络技术,他的愿望是开一家网吧。
负责该案的警官介绍,叶某有自己的方式去学编程,靠着网上自学和去一些黑客的QQ群里交流,几年下来,他也成了一名黑客高手。“他一直在自学,甚至进了看守所后,他都在自学计算机的C++编程语言。”
边缘的天才少年
“我不喜欢课堂上学的知识,我只喜欢电脑技术。当我三年级第一次凭自己的实力破解了电脑开机密码后,我就对网络黑客特别感兴趣。我认为黑客就是破密码、盗号、卖装备。在网上,我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很多‘客户’。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盗来上百个QQ号,我上个月还从‘地下城与勇士’里盗来一件宝物卖了800元钱。只要运气好,每天赚1000元都没问题。”这是一位名为冰冰的少年黑客的自白。
“他们就是出于对技术的爱好,这种兴趣可以用‘痴迷’来形容,多数黑客都有天才的感觉,很小的时候就对计算机非常熟悉,学习技术也很努力刻苦,他们不是思想里就有反社会的价值观,我们现在整体对他们的评价有偏颇,一味地认为他们就是‘坏蛋’,就是‘盗窃犯’,这当然有问题。”广东警官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吴兴民说。
这几年,吴兴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正确引导这些少年黑客走向“正途”?“针对他们的想法想对策,才更可行。”吴兴民说。为此,他在国内五大黑客论坛“潜身”三年,并对两个黑客QQ群进行了近一年的观察,用三个月时间日夜跟踪记录,并对多位黑客进行深度访谈,走进他们的生活和内心,写出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并出书《秩序、冲突与转变:黑客群体的日常生活实践研究》。
“在研究过程中,我不断地接触到‘黑客是一种精神’这样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黑客既不能用“入侵者”来说明,也不能用“技术爱好者”来说明,它其实是一种精神的表征,是一种狂热、执着的学习精神,一种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学习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越来越将学习看作第一要务,并非高手便不用学习了。善于思考、勤奋学习、主动学习的精神是作为一名黑客必备的素质。确实,很多研究结果证明,成为一名优秀黑客的许多品质——敢于冒险、极端自信、搞破坏并搞明白的驱动力、被认可的愿望——既是成为成功企业家的关键因素,也是时刻身处离犯罪一步之遥的险境。
确实,有专案组人员回忆,当年为破获一起类似案件,前往一名少年黑客的住所,依法搜查取证时,搜到的东西让他们“惊呆了”,那种反差,至今还在。专案人员在一个老式废旧收音机里找到一件磁条读写器和一沓人民币,从卧室里的橱柜、床铺上还搜出《编程之道》《数据压缩技术原理与范例》等有关电脑软硬件技术书籍60多本,还有包括邮政储蓄卡在内的全国各商业银行储蓄卡资料,及各种储存有编程资料信息的软盘6张,以及12页密密麻麻写有各种数据公式的稿纸。“如果不是办案,看到这些数据和公式,我宁愿相信,我发现了一位计算机天才!”该人员说。
在另一个世界,寻找认同
有人这样形容少年黑客:这是一群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他们衣着不整、头发蓬乱地坐在计算机前,双眼深陷,闪烁着灼人的光芒,整天沉浸在一种自大狂们所特有的那种无上权威的梦幻之中。他们一旦坐在计算机面前,就像赌徒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转动的骰子一般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电脑屏幕上,随时准备敲击键盘。但是走在大街上,他们与常人几乎无异,除了因经常在电脑旁熬夜而脸上显现出一些倦意之外……
“任何一个群体,都需要有一个价值体系去激励他们,现实生活中,黑客一直处于反面的状态,他们没有办法得到认可,得到激励,慢慢地,就可能会通过利益关系来强调他的技术水平高,甚至是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和这个社会整体的氛围有关系。”吴兴民说,“他们就是贪玩儿、好胜,当然和不良教育有关,但这更多的是社会性的问题,不是他们自己能解决的。我们更应该从文化上去理解他们,认可他们的才能和技术。”
“我是一个网虫,没有什么本事,但是我知道在这个十七八岁的年龄,人才简直是数不胜数,从音乐到文学,从电脑到艺术,我认识的人才几乎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我不是个无聊的网民,我不会每天看着QQ上的头像兴奋个半天,我是一个饥渴的虫子,吮吸着网络这个营养丰富的果实。”一名黑客少年这样形容自己对网络的痴迷。他还介绍了他的小伙伴admin。
“admin比我大一岁,那年我上高一,他高二。他说他学习不好,打算以后靠自己丰富的电脑知识闯一个天下出来。我很佩服他,我就没有这样的理想,我只想好好的读完高中,然后选一个三流大学读完,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工人或者文员,平淡地过一辈子。admin说我没有志气,说他要开发一个超过Windows的操作系统,让我等着用。我笑笑,我满以为有他这个本事的人,可以被某某大学破格录取的,但是他没有。”
如此沉迷于网络,毕竟不是一件“好事”。长期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认为,网络亚文化可以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的形成。网络亚文化是指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存在的边缘文化,表现为崇尚自我、推崇黑客行为和网络自由等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网络亚文化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着不良影响。在网络亚文化的影响下,青少年容易形成不良的网络瘾癖,诱发网络心理障碍,表现为:情绪低落、没有愉快感或兴趣丧失;生物钟紊乱,精力不足;自我评价能力降低,思维迟钝;社会活动减少,饮酒、吸烟等自我伤害行为增加;中断与外界的交往,人际关系淡漠,内心处于自闭状态;易形成偏执性心理。这些网络心理障碍可能诱发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在少年黑客们看来,黑客活动是对他们网络技术的磨炼和检验,是他们网络个人智慧的体现与发挥,是他们对成人世界既定秩序的好奇与挑战。相比传统青少年犯罪,少年黑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较为容易,隐蔽性强,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案件的侦查难度大,这就使违法犯罪者认为在网络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很少受到法律追究。另外,黑客等犯罪行为不断地被其他网友认同和效仿,经过自我合理化的过程,消弭心中的罪恶感,忽略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铺设合理合法的成长途径,更为重要
而在吴兴民看来,少年黑客走上犯罪的道路,不应将其“特殊对待”,“把他们看做青少年犯罪就对了”,“黑客不是一个职业,就是玩儿,大部分都是青少年,成年人就不做这个了,就会用技术去做一些事情了,这和他们的年龄段、生理、心理发育有关,我们正确地看待就好了。”如今,吴兴民认识的那些早期的黑客,大部分已经就业,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对于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就要按法律来,《刑法》里有专门的条款,但是使用率不高。”吴兴民说,“大部分黑客的行为都很轻,在惩罚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导。很不容易,但是,有些事情必须得做!我们也都在做。”
他记得,当年被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神秘的黑客高手,网上排名第一的“黑客站长”,高二时三天写出20万字的《黑客攻击防范秘技》并畅销,17岁时就担任多个网站的CEO,经过计算机专家的知识考核和能力测试,作为特招生进入复旦大学学习。
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犯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赵星的“引导”,让郭开元印象深刻。由于赵星是未成年人,还在学校读书,警方没有对其实行拘禁,审判也是在一个简易法庭中进行的。学校方面为了帮助赵星,专门成立了帮教小组,辅导他的学习,关注他的思想动向。据校方介绍,赵星在校表现良好,在帮教小组的观护下,开始积极融入集体,在期末考试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而长宁区法院综合考虑了检察院的起诉意见、赵星的表现和学校的陈述,认为赵星虽然犯罪,但颇有悔过之意,是一个需要挽救且值得挽救的对象。在法庭上,检察官和法官分别对赵星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指出身怀技术应当正确应用,不该把聪明用在旁门左道的地方;作为青少年,在交友方面也应慎重,必要时应该多一些防备心理,避免为他人所利用;由于年少无知,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和对事情的处置能力,遇事应该多与父母沟通。
对于很多黑客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现实,郭开元建议,可以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部分检察院、法院开通微博,作为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互动交流平台,围绕“未成年人与法”主题,设置带法回家、维权动态、以案释法等栏目,及时对未成年人开展预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制教育,给未成年人一定的警示教育,使他们引以为戒,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而在吴兴民看来,一些国家在这方面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其实我们也可以借鉴,比如,剥夺他们使用计算机的权利,用罚金来代替其他处罚,“多种办法会更好,会更贴切他们的行为,惩罚他们也是,要有针对性,要贴切,他以后就不会再做了”。
他建议,政府或其他机构,如果能够给这些少年黑客找一个更好的出路,像美国政府就默认黑客们每年搞“世界黑客大会”,让他们有一个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展现自己的技术,比如组织比赛,用获奖的方式给予鼓励。还有,很多单位和公司聘请黑客做网络安全人员,或者自己成立网络公司,这样转变的人,还不少。
观察者网综合中青报、广州日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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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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