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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家:只有这样的小区要拆围墙 住建部:不会“一哄而起”
关键字: 拆墙拆围墙单位大院封闭小区住建部街区制近日有关“封闭住宅小区要拆墙”的消息引发大城市的有房一族担忧,不过大部分人都想多了。昨日深夜,新华社采访“权威专家”解读住宅新政,援引同济大学副校长吴志强的分析指出,不能把推广街区制理解为简单的“拆墙运动”,更不是说全国所有城市都要拆围墙,“要打开的主要是那些历史原因造成的单位大院和超大的封闭小区”。
在接受新民晚报采访时,吴志强也解释说,文件中提及的“封闭住宅小区”并非指所有的城市社区,而是指绵延数千米甚至面积超过几平方公里的“超级单位大院”和“超大小区”或者“超大楼盘”。因此并不是所有城市都要“拆墙”,比如上海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避免了这种“超大封闭社区”,也就没有到处“拆墙”的必要。
住建部网站今天凌晨发文称,“逐步打开”就是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
对于公众最初对政策的误读,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的公众号“侠客岛”则指出,我们习惯了单向性的政策发布,却缺乏双向互动性的反馈意愿。所以,政策公布之前,最好有完整的舆论应对预判和预案,可以在公布后不久,主动做好向公众的政策解释工作,这就是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再是过去“我说你服从”的单向权力逻辑。这次网络舆论的充分讨论表达,是一个好的开始。执政者要学会倾听,而不要掩耳盗铃。
时间的流浪者a解读:
以后党政机关发文(平台)要习惯图文并茂,主动回复质疑,不要发个红头文件(正式文件)就了事,要主动解读多举实例,让老百姓看得懂,就不会有误解了。《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8年曾指出,像这样的一些超大型封闭小区严重阻碍了交通
以下为住建部网站解读
原标题:住建部新闻发言人: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在时隔37年之后,去年底中央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今年2月21日,新闻媒体报道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这次会议的召开,对《若干意见》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两天,社会各界都在学习讨论《若干意见》。这种学习讨论本身,就是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增加了我们做好工作的力量。
讨论中,不少网友对“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发表了看法。归纳网上讨论的意见,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对街区制给予了肯定。同时,一些网友也存有疑虑。
我们认为:一是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在理解和落实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二是《若干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三是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只有全面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住建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以下为新华社报道
近日有关“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的消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我国长期延续的封闭小区居住模式是否会因此改变?开放大院小区道路,业主公共权益如何保障?没有了围墙,住宅安全如何保障?未来将如何“逐步打开”?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权威专家。
“打开封闭式小区,我家小区要拆吗?”
这几日,围绕“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街区制”等新提法,不少网民发出疑问。
“文件的宗旨是为解决过去城市发展中的矛盾和治理‘城市病’开出药方,一方面要弄清楚文件的本意,另一方面要避免误读政策。”上海同济大学副校长、曾担任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规划师的吴志强说。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说,街区制是相对于封闭小区而言,文件提出了“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目标,正是为了解决城市支路毛细血管不通畅问题,以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
吴志强说,目前这一政策正被误读,不能把推广街区制理解为简单的“拆墙运动”,更不是说全国所有城市都要拆围墙。“要打开的主要是那些历史原因造成的单位大院和超大的封闭小区,他们大都占据城市中心的公共地带,造成城市道路梗阻、断头路和丁字路。”
他认为,只有影响到整个城市的交通运行、景观和管理的超级大院和住宅小区才是未来需要打开的,比如一个工厂大院,里面有厂房、职工住宅小区、科研楼和幼儿园等,2到3公里长的围墙阻碍了交通,这样的大院就应该被切分成几个更小的组团,中间的道路用于公共通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开放小区有悖物权法吗?
一份网上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一接受调查的网民表示最担心“停车场、绿地、健身等公共资源被占用”。
根据《物权法》,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不少人质疑,小区道路、绿地、花园等公摊面积,自己是花了钱的,不能说公开就公开。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有此担忧倒是好事,说明老百姓在关注自己的财产权利。但另一方面,担忧有些过度,因为目前出台的文件只是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执行需要结合实际细化政策。
接受采访的几位专家都非常肯定地表示,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将来推进封闭式小区和单位大院开放过程中肯定会尊重物权法。
吴志强说,文件在开头就提出下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表示要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未来的城市治理一定是走向法治阶段,法治化和社区民主是未来城市治理的两大导向,改革就是为了让百姓生活更美好。”
楼建波认为,在政策推进中,将按照法律规定,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基础上,通过法治程序逐步实现目标,通过更具体的配套政策推动需要开放的封闭大院和小区逐步有序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如果群众财产有减损的,应给与补偿。这些政策一旦明确,担忧就应该没有了。
是否助推楼宇进入安全管控时代?
“治安谁负责?”面对网上的评论,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住宅小区基本没有围墙,但楼栋安保比较到位。而中国小区是大门看得严,里面看得松,今后如需拆墙,还要优先强化建筑物的进出安全性。
吴志强指出,对小区安全、噪音等担忧多是源于误认为开放小区就是要“拆墙”。其实,开放小区主要是打开方便出行的出入口,对于小区安全,可通过加强巡逻、技防、安防等多种措施加强治安管理。
杨保军说,随着我国进入城市型社会,城市管理会越来越精细化。未来更加开放的街区模式下,我国也会进入楼宇安全管控时代,智能的管理手段将大大提高安保能力和水平。
专家表示,街区制还需要硬件保障和软件支撑。比如,解决好停车、物业管理、环境保护、住宅区域公共空间等问题,这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如何做到逐步推进、先易后难?
文件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这其实明确了后续的实施策略。”杨保军说,未来推广街区制将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新建小区比较好操作,可以先推广积累经验,用事实证明小区安全能得到保障,这一理念得到大家更多认可后,逐渐在存量小区推广。
对此,吴志强也表示,后续推行应借鉴改革开放30多年的有效经验,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杨保军同时表示,对已建成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开放也并非“一刀切”,一定要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不要打开,主要看对城市路网系统造成割裂损害的程度。
从意见看,未来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将出现更多“尺度适宜”的组团式社区。杨保军认为,美国平均120米就有一条街道,很少有边长超过200米的大社区。
专家表示,推进封闭社区和单位大院开放,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推行中一定要尊重百姓意愿和需求,要邀请社区百姓发表意见和诉求,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从农耕社会进入城市型社会,中国未来城市的最大特点就是开放。”杨保军说,打破封闭式小区和大院无疑将改变我国传统居住模式,但只有走出过去封闭的城市孤岛,转变传统观念,才能构建“四通八达”的便捷城市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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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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